公司全体职员: 在缴纳社会保险的基础上,作为职员福利的有效补充,公司决定自2009年9月起每年为全体职员附加1份平安商业保险,请全体职员在9月15日之前把身份证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复印纸)汇总到公司负责人处,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居住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,以便保险公司发送电子保单和建立个人信息。 厦门市梓欣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9日